摘要:表2.1-54耐热钢的特性和用途(摘自GB/T 1221-2007)
表2.1-54耐热钢的特性和用途(摘自GB/T 1221-2007)
注:1.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1221-2007的规定。
2.马氏体型钢的硬度为淬火回火后的硬度(序号23-39).
3.本表为热处理钥棒或试样的力学性能。马氏体和沉淀硬化型钢
各牌号的典型热处理制度参见GB/T 1221-2007附录的规定。
4.沉淀硬化型钢硬度也可根据俐棒尺寸或状态选择洛氏硬度侧定,其数值参见GB/T1221-2007的相关规定。
①53Cr21Mn9Ni4N和22Cr21 Ni12N仅适用于直径、边长及对边距离或厚度小于或等于25mm的钢棒;大于25mm的钢捧,
可改锻成25mm的样坯检验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允许降低其力学性能的数值。其余牌号仅适用于直径、边长及对边
距离或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的钢棒。大于180mm的钢棒,可改锻成180mm的样坯检验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,允
许降低其力学性能数值。
②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和硬度,仅当需方要求时(合同中注明)才进行侧定(序号1-22).
③扁钢不适用,但需方要求时.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。
④仅适用于直径、边长、及对边距离或厚度小于或等于75 mm的钢棒。大于75mm的钢棒,可改锻成75mm的样坯检验或
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允许降低其力学性能的数值(序号19至序号42)。
⑤17Cr16Ni2和13 Cr11 Ni2W2MoV钢的性能组别应在合同中注明,未注明时,由供方自行选择。
(责任编辑:laugh52152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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